文档介绍: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农组办发[2013]10号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参展产品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交会筹备组,各专业展区:
为推动我国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提高和优质农产品生产流通,切实发挥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的功能和影响,向社会及消费者推荐优质农产品,应参展企业要求,第十一届农交会组委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农交会参展产品评奖活动。现将有关评奖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金奖。
二、申报产品范围
申报产品范围为参加本届农交会的种植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食品类、农业生产资料类等参展产品,详见《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评奖办法》。(农组办发[2013]9号)
三、申报数量
本届农交会计划评出金奖产品300个左右。请各农交会展团筹备组(以下简称“展团筹备组”)、组委会办公室招展招商组根据评奖办法规定要求,在统筹考虑本展团参展产品数量、质量以及参展规模的基础上,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参评产品。参评产品推荐名额详见《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推荐名额》。(附件1)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产品为本届农交会的参展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评奖办法》。(农组办发[2013]9号)
五、组织管理
(一)由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牵头组织中国农业展览协会、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行业分会、中国水产学会、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组成“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奖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二)各展团筹备组、组委会办公室招展招商组成立相应工作组织机构,具体承担参展产品评奖的组织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对所推荐的产品质量负责。
六、评奖程序
本次评奖采取各展团筹备组和招展招商组评审推荐,评奖委员会复核审定的评审方式,共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各展团、招展招商组评审推荐。
。申请人如实填写《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产品评奖申请表》(附件2),报给所在展团筹备组。
。各展团筹备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认真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填写《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3)。
。各展团筹备组形成评审推荐意见,对推荐产品汇总排序,并填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展团筹备组、招展招商组对所推荐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二步:评奖委员会组织复核审定。
。由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展团筹备组、招展招商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
。评奖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定,形成获奖产品名单,由评奖委员会报农交会组委会。
第三步:农交会组委会确定获奖产品名单,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四步:农交会组委会在本届农交会期间公开向社会发布获奖产品名单。
七、有关要求
(一)各展团筹备组、招展招商组需报送材料:
1.《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产品评奖申请表》(附件2)
2.《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3)
3.《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评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
以上附件及相关材料的书面材料各两份,同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cn)。
(二)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凡申报材料缺项或没有所在展团筹备组推荐意见的,视同为不合格材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产品的评选资格。
(四)本次评奖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通知和所有附件均可以从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网站(.)或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网站(.cn)下载、浏览。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409室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霍美丽侯守国
联系电话:010-65520103 65520093
传真:010-65520119
电子邮件: ******@agri.
附件: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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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附件见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网站)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抄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