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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为客户提供打样服务批次,取得较好效果-上海兰生股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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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编号:临2013-01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1、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24 日
●除息日:2013 年 5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 年 5 月 31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3 年 4 月 23 日的《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2 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 201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3:00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20,642,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6,825, 元。
4、有关分配的说明:
1
(1)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流通股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
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
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5%。
公司先统一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转让公司股票时,所转让的股票持股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
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
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
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元。如 QFII 股东取得股息
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如该类股东需本公司提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