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游开发协议书
标题:
甲方:**县人民政府
乙方:李小东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加紧**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标准,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投资开发期限、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
乙方在**县杨树乡界牌村分两期开发别墅群、会厅、特色小吃楼、果园、养殖场等旅游项目,面积为45亩,总投资为1000万元。整个工程建设分两期开发:
第一期开发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3月;开发内容为:基础设施建设、果园、养殖场、会所、特色小吃楼,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期开发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1年3月;开发内容为:别墅20幢,开发林地面积为15亩,投资500万元;
第二条投资方法及协议期限
1、乙方采取独资方法投资,开发区域内的土地、水面、林木风景资源采取租赁或出让方法。
2、乙方投资**旅游资源开发土地出让的期限为40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延长使用时间,双方可再行协商,在相同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开发地的使用权。但应和甲方重新签署土地使用协议,支付使用费。
第三条土地、林木、水面出让标准
土地出让标准
旅游项目开发范围内购置土地应经过招、拍、挂方法取得,由乙方和相关职能部门签署出让协议,到国土部门依法办理征地报批手续。征地赔偿费、报批规费、土地出让金概由乙方缴付,土地出让金标准按评定价实施。
林木植被处理
1、乙方在林地上进行基础建设时,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须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需间伐林木的,还应推行相关的同意手续。
2、乙方在土地上种植其它林竹和观赏植物,免收植被赔偿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在协议签署生效后应按协议要求立即将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确保乙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相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和当地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合适优惠安装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开发区内的相关资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要求的期限内进行开发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未推行部分,直至废除协议,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权。
乙方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管理。乙方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县旅游开发管理若干要求》,并受其制约和保护。依法自主地开展业务,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2、为加紧项目开发进度,确保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乙方开发的项目必需符合**县旅游总体计划,建设项目须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在二个月内拿出项目可行性汇报、开发总体计划和平面效果设计图,按要求程序上报市计委同意立项后方可动工兴建,一期工程必需在2年内全部完成投资,并建成对外开放。
3、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在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甲方将收取乙方10元/m2的闲置费,2年内未动工或开工建设未达成协议投资总额1/4以上或未达开发面积的1/3,甲方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乙方必需在协议签署后15日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