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实证调查汇报
引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结合2xx年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的庭审中心主义,成城市两级法院于2021年2月底推行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改革过程中,各项确保以庭审为中心的举措得到了充足展示,严格落实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要求亦得到有效实施。对于刑事庭审实质化而言,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直接作用在于将不具证据资格的证据排除在庭审之外,从而提升庭审效率。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言,刑事庭审实质化将更有效地促进其适用,发挥其价值。
就非法证据排除来说,不管在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全部是老生常谈的话题,2021年被纳入刑事诉讼法典后相关其探讨的著述更为丰硕。在借鉴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调研汇报以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为背景,在展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比分析成城市两级法院根据刑事庭审实质化要求进行示范开庭审理的210件案件和改革前期随机抽取的210件案件素材,总结梳理该项改革下法官排除非法证据的特点和改革取得的成绩,同时剖析法官在排除非法证据方面存在顾虑的原因,最终从改革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提出意见提议,以帮助法官解除迷惑,深入深化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结果、促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司法适用。
一、刑事庭审实质化下排除非法证据的实践情况
整体情况
以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前随机抽取的210件案件样本和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后按要求示范开庭审理的210件案件为对比素材,分析发觉,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情况改变较大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前,27件案件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占审理案件总数的%。5件案件开启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占审理案件数的%、占申请案件数的%。1件案件最终实际排除了非法证据,占审理案件数的%、占申请案件数的%、占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案件数的20%。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后,73件案件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占审理案件数的%。18件案件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占审理案件数的%、占申请案件数的%。6件案件最终实际排除了非法证据,占审理案件数的%、占申请案件数的%、占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案件数的%。
以审理案件数210为基数,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后较之于改革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案件数上升倍、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案件数上升倍、最终实际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数上升5倍。不管是从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数、还是从开启数和最终排除数来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效果较改革之前显著增强。
详细情况
法官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证据搜集的正当性进行调查后,会得出三种结论,分别为全部排除、部分排除和不予排除。依据我们的调查,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18件案件中,6件案件的证据得到了部分排除,其他12件案件的调查结论为不予排除,排除率为%。为更加好地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详细情况,我们对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证据正当性进行调查的18件案件进行了归纳和梳理。
我们梳理出排除非法证据的6件案件展现以下特点:
排除的非法证据以言词证据为主。司法实践中以申请排除言词证据的居多,申请排除言词证据的理由以遭受刑讯逼供为主,6件排除了非法证据的案件中,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即被告人供述的案件有5件,排除非法搜集的物证案件有1件。言词证据是非法证据排除的关键对象,而物证的排除较为困难,排除物证的情况极为少见。
排除非法证据的理由很充分。从顺利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例来看,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时的线索材料很充分,足以令法官相信存在非法取证的事实,且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公诉方又难以证实取证的正当性,法官此时对证据的审查无需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便更为直接大胆。
排除非法证据对案件定罪量刑无实质影响。通常而言,证据因非法被排除,被告人则可享受该非法证据被排除的诉讼利益,取得对其有利的定罪量刑结果。然而就调研情况来看,6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并未因排除了非法证据而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实质影响。除1件案件因排除了非法证据造成被告人量刑轻缓外,另外5件案件的其它证据依然能够证实被告人的犯罪情况。
2.非法证据未得以排除的案件情况
经过梳理,我们发觉12件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却未予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件展现以下特点:
判定取证正当的理由说服力不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公诉方针对取证正当性给予举证后,法官会依据举证情况对证据非法是否、是否给予排除等情况作出判定并通知控辩双方当事人,同时通知对不符有关非法证据所做判定能够采取的救助方法。在通知控辩双方当事人时,法官应对自己的判定作出必须的说明和阐释。然而司法实践中,极少有法官会对作出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