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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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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2013年8月15日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1 号——投资者管理管理及其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对公司、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相关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上述非正式渠道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良好形象;
2、树立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建立与投资者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良好关系;
3、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畅通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2、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遵循公平原则面向公司的所有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可以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杜绝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内容与方式
第八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者,其中包括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小投资者;
2、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3、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和行业分析师;
4、投资者关系顾问;
5、证券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政府机构;
6、其他相关机构。
第九条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为,在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3、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4、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5、企业文化建设;
6、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条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2、股东大会;
3、公司网站;
4、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5、一对一沟通;
6、邮寄资料;
7、电话咨询;
8、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
9、媒体采访和报道;
10、现场参观;
11、路演;
12、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