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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评估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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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评估指标.doc

上传人:zhaojz4822 2020/12/18 文件大小: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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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评估指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出口货物退(免)税预警、评估指标
一、预警指标
(一)事前预警指标
事前预警指标主要用途:对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电子数据审核进行预警分析,在单证人工审核之前对企业申报电子数据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定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外贸企业事前预警指标
(1)出口商品品种变动
【数据来源】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取得相关数据。
【判定标准】以每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所有出口商品为基期商品品种(统计到海关商品前8位),对外贸企业每次申报的出口商品品种与基期出口商品品种进行对比,判断出该企业每次申报与基期相比新增的出口商品品种。
【指标用途】分析企业出口商品品种变动情况,对首次出现的出口商品加以必要的关注。
(2)新增供应商变动
【数据来源】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取得相关数据。
【判定标准】以每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所有供货商为基期供货商(以纳税人识别号为准),对外贸企业每次申报的供货商与基期供货商进行对比,判断出该企业每次申报与基期相比新增的出口商品供应商。
【指标用途】分析企业出口商品供应商变动情况,对首次出现的供应商加以必要的关注。
(3)敏感出口商品
【数据来源】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取得相关数据。
【指标用途】对总局发布的敏感出口商品、涉嫌骗税商品、出口数量猛增或出口价格异常增长等商品、县市日常退税管理中发现的异常出口商品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通报全省各级退税部门予以特别关注,不能排除骗税嫌疑的暂不办理退(免)税并报告总局。
(4)敏感出口企业或供应商
【数据来源】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取得相关数据。
【指标用途】对总局发布的敏感出口企业或出口商品供应商、稽查部门公布的涉嫌偷骗税的企业、海关、外管、外经贸部门列名的黑名单企业、与敏感出口商品关联的企业、县市日常退税管理中发现的异常供应商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通报全省各级退税部门予以特别关注,对敏感出口企业或来源于敏感供应商的出口商品,不能排除骗税嫌疑的暂不办理退(免)税并报告总局。
2、生产企业事前预警指标
(1)出口单价变动率
【计算公式】出口单价变动率=(申报当期该种商品出口单价-基期该种商品出口单价)÷基期该种商品出口单价×100%
【统计方法】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取得相关数据。
【指标用途】该指标考察企业某商品的出口离岸价格不同时期差异情况(以出口企业上一年度该类商品平均出口单价为基期该种商品出口单价)。如出口离岸单价差异率超过预警指标值上限或下限,都属于异常情况,需具体分析是否存在生产企业通过抬高或压低出口货物价格骗取我国出口退(免)税 。如出口单价过低,企业是否并单出口或将赔款直接在出口中扣减、申报数据录入错误等原因,造成不予免抵退税少转;如企业过意抬高出口价格,是否存在进项税额虚假抵扣。
(2)出口商品品种变动
【数据来源】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进出口管理系统中取得相关数据。
【判定标准】以每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所有出口商品为基期商品品种(统计到海关商品前8位),对外贸企业每次申报的出口商品品种与基期出口商品品种进行对比,判断出该企业每次申报与基期相比新增的出口商品品种。
【指标用途】分析企业出口商品品种变动情况,对首次出现的出口商品加以必要的关注。
(二)事后预警指标(总局)
事后预警指标主要用途:根据总局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