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法库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88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法库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小雄 2020/12/18 文件大小:8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法库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库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笫一条为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T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丁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农民工权益保护规定》(辽 宁省人民政府令笫228号)、《沈阳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和《劳动 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木《办法》适用于我具行政区域内建筑丁■稈项日的建设单位、施T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木《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T程等新建、扩建、 改建活动。
第三条建筑领域农民工T资支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县农民TT作领导小组负责纽织领导,县信访(农民工 维权屮心)负责总体协调,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城建、T商、公安、司法部门、发展改革、规 划和国土资源、财政,配合信访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对拖欠、克扌II农民TT资的案件及时调杳,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负责对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和跟踪,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农民工T资及时支付。
笫尢条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及时受理农民T投诉,并在3个工作口内立案调查。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条 城建部门是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部门,应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审批许可入口关、项忖竣工 验收关,建设单位和施T单位将农民T工资保障金存入财政指定专户后,方可办理施T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对不 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私自开工的,以及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 个人的,要依据《建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沈阳市建设工程分发包管理办法》进行纠正和处罚,頁至 停工整顿。
第七条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现拖欠农民T•工资的施丁•现场的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事 故隐患的施工现场要限期治理,直至停工整顿。
笫八条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丁资及欠薪逃匿涉嫌诈骗犯罪案件,协调处理拖欠农民TT资 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依法处理恶意讨薪、过激讨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杏处理拒绝、阻碍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干扰农民工依法申诉、追讨工资的行为,保护执行人员及农民工的人身安全。
笫九条 具总工会(农民丁维权屮心)负责对农民TT资支付情况进行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杳,对用人单位拒绝 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为追讨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负责指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存 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笫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杏处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及处理拖欠农民TH 资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案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笫十三条建筑施T单位(以下简称施T单位)招川农民T,应当按照《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
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川人单位和农民工备执 -份,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