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当前页码:1 http://flws. 律师事务所担任民事诉讼代理制度 一、工作总则 ,担任代理人,其职责是: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参加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办案,仗义执言。 二、收案 (1)委托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或原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本案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4)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及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委托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的,应有合法证明。 承办律师,应及时与委托人面谈,掌握案件的基本情况,然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有关手续。 (1)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只有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律师事务所才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当前页码:2 http://flws. (2)在当事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时,可以由本所视情况指派两名律师承办; (a)代办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b)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c)代为和解; (d)代为反诉; (e)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律师事务所在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除接受一般代理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中一项或全项。 ,双方所签委托代理合同还须由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三、订立委托代理合同 ,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由委托人保存,一份由承办律师附卷。 ,检验代理行为是否有效的基本依据。因此,双方在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必须对代理权限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应笼统地填写含义不明的“全权代理”、“一般代理”或“诉讼代理”。 。当前页码:3 http://flws. 一般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特别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律师事务所在与当事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时,除接受一般代理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中一项或全项。 ,双方所签委托代理合同还须由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当前页码:4 http://flws. 四、阅卷 。阅卷一般应在法院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需将卷宗携出法院,应经法院有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