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景港镇机关规章制度
(一) 岗位责任制
1、按镇党委、政府分工分线完成份线分管工作,办好联络点。
2、宣传、落实、实施党在农村工作中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3、上传下达,立刻传达督办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反应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4、帮助村支两委开展工作,努力处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会议制度
1、例会制度。每七天星期一为镇机关例会时间,全体办点干部必须在夏令时8:30,冬令时9:00按时参加例会;除上县以上单位开会、负担工作任务及家有婚丧喜庆或因病外,不得请假和缺席,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缺席一次罚款50元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党政责任人向书记请假,通常干部向镇长请假;例会由值班责任人主持,镇长主讲,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书记强调相关工作。2、工作会议制度。①健全规范党政责任人议事规则。需要在党政责任人会议上提出研究的事项,分管责任人会前向书记、镇长汇报所议事项,由书记、镇长决定是否作为会议研究事项。②建立健全月工作例会制度。依据精简、高效、统一的标准,通常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参加对象为村场支部书记、村主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和机关全体办点干部。党政责任人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月工作例会上需要安排的工作事项,例会上由镇长对前段工作作总结讲评,对后段工作作布署安排(依据情况也可由分管责任人作分线工作安排)。③实施会议报批制。凡召开村场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会和三级干部大会,由书记同意;召开村(场)主任会,由镇长同意;其它分线会议由分管负责提出报镇长同意;召开各类会议,会前必须汇报值班责任人,由值班责任人统一安排会场,办公室下发通知。
(三) 作风建设制度
1、考勤签到制。凡要求考勤的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夏令时早上8:30、冬令时早上9:00前到机关打卡签到上班,下午5:30下班,迟到一次罚款20元,缺勤一天罚款50元。凡因工作需要上县办事或到村(场)处理公务不能按时到机关签到登记的,责任人报书记同意,通常干部报镇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登记。
2、住宿登记制。天天安排两名党政责任人带机关、站所干部轮番值班。机关工作人员要按要求住宿,并实施严格的奖罚兑现制度,凡住宿者必须坚守岗位,凡未按要求住宿的,每晚罚款50元。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需经带班责任人同意,带班责任人在住宿考勤表上签字把关,每七天例会公布住宿、考勤情况,但因私事请假每两个月不能超出一次,每超出一次视为缺席一次。
3、请假审批制。党政责任人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报书记同意。通常干部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报镇长同意,但全镇关键活动需请假或平时连续请假在三天以上的,需报书记同意。未请假或超假视为缺勤,病假凭医院证实批假。
4、办点驻村制。严格包村责任追究,包村场干部没有推行“一岗双责”,所包村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安全生产被否决、村务、党务公开验收不合格,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开启问责程序。包村干部必须坚持进村入户大走访,每个月下村不少于15天,其中到所包村进村入户不少于10天。
5、公开承诺制。班子组员在发展上要深入破解难题、在民生上要办的实事,确定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