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
二、凡引进本院还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中国还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含有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通常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限制度使用外的常见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中国已开展且基础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激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激励引进中国外优异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显著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和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关键教授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教授3-5人组成),全方面负责新技术项目标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含: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提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标提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定,并出具评定汇报;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定,和其它和技术准入相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还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定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含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含有对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