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哈尔滨市道里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地完成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消除大班额,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学校以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实行“阳光招生”,坚持程序规范,环节透明,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招生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摸清底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和完善入学细则。
(五),结合学校实际,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统筹范围。
各校的招生工作方案6月8日前报区教育局。
二、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一)明确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如有超龄学生入学,学校必须调查清楚超龄原因,与家长签署《未曾入学承诺书》,如发现该生重档曾经上过学,将统筹安置。
初中招生对象为我区小学的毕业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暂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办法:
1.小学招生办法
,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要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的均由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各校要将此项政策写入招生简章和证件审核协议书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新开发小区所属学校尚未建成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口、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房产合同和进户单等相关票据)、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由学校进行实地踏查,确已进户入住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及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周边学校办学规模、容纳学生数量、交通状况进行暂时统筹安置,待学校建成后家长可自愿办理转学手续。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有关证件核查审定协议书》,暂时安置的新区适龄儿童家长还要与安置学校签订《暂时安置协议》,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学区范围见附件)
公办小学招生时间为7月20-22日。
2。初中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由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
(2)群力经纬中学除优先安置对口小学毕业生入学外,可以接收户口在对口小学学区内且已入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和初中学生(毕业年级除外);群力实验三小的毕业生临时安置在群力经纬中学。群力兆麟第二小学2018届毕业生安置工作按《道里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康富小学(拟命名为群力兆麟第二小学)对口中学的决定》文件执行。东湖路学校可以接收户口在其小学部学区内且已入住家庭的小学毕业生。安阳小学毕业生安置办法参照《哈尔滨市道里区201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3)户籍在我区但小学在外地就读的、在公办学校跨区就读的、在民办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返回我区就读初中的,由我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将申请于6月16日前报区教育局。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户口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