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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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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安市监上罚字〔2019〕8号
当事人:福建八闽X香茶业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上白石镇财洪村洋中X号X室,法定代表人:陈X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XXXXXXCY9B;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茶树、果树、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水果销售;预包装食品、茶具、茶叶机械设备、家用保健电器具及其配件、健身器材、电子产品、电机及其配件、厨具、纺织品、美术工艺品、五金交电、化妆品、服装鞋帽、饰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销售及网上经营;农产品初加工、销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350981XXXXXX52;联系电话:150XXXXXX031。
2019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称福建八闽淳香茶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醉享茶业品牌店上销售的预包装福鼎白茶白毫银针涉嫌食品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举报材料进行核实,并于2019年8月2日对福建八闽淳香茶业有限公司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和对福建八闽X香茶业有限公司法人陈X伟进行询问,发现上述情况基本属实;
2019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内容为“福建八闽X香茶业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的网店白牡丹茶饼网页宣传上标示有‘绿色食品’文字字样,违反《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禁止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许可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该宣传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8月29日对福建八闽X香茶业有限公司网店进行检查,于2019年9月28日对福建八闽X香茶业有限公司法人陈X伟进行询问,发现当事人上述行为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福建八闽X香茶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在淘宝网开办一家名为醉享茶业品牌的网店,2019年7月9日,当事人将从福鼎市天宇朱氏茶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原料日期为2012年3月28日,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的福鼎白茶白毫银针放在淘宝网醉享茶业品牌店上销售,因为产品标签黏贴不牢固,出货中途标签掉落,该公司工作人员未发现,也没有认真检查将上述茶叶对外销售,至案发当日,该公司总共对外销售了38片上述福鼎白茶白毫银针,每片售价95元,经营额共计3610元,每片成本价90元,获得利润190元,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19年8月2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福建八闽淳香茶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在阿里巴巴开办一家名为福建八闽淳香茶业有限公司的网店。于2018年12月1日花费200元委托陈龙制作该公司所销售的白牡丹茶饼网页,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擅自将“绿色食品”等文字宣传语发布到上述网页上,用于宣传当事人销售的白牡丹茶饼。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于2019年9月28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明案件来源书证。
,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无食品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虚假宣传的事实、地点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