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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驾驶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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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XX 有限公司
驾驶员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 责任,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专车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 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
第二章 专职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 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内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第四条 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
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 事假须提前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病假还须同时出具相关就医证明。 同时, 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第六条 严格遵守集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
进行监督、提醒。
第七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第八条 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第九条 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第十条 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第十一条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 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综合
管理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 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第十四条 行车时不得吸烟, 并对乘车人员热情、 文明、礼貌。
第十五条 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盗。
第十六条 行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救护伤员、通知交警部门,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七条 凡因违章、肇事等罚款,费用一律自付。若因此影响正常工作的,还应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 一年内发生三次 (含) 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者,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严禁将所驾驶车辆私自借给他人。
第二十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 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应每季度根据派车单、出车次数、任务完成情况、车辆清洁卫生、车辆状况等对驾驶员进 行业绩考核。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于怠慢工作、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 视情况给予罚款、警告、降级、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全集团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指导。
第二十五条 集团总部专职驾驶员的奖罚,由集团综合管理部出具奖罚意见,并经驾驶员确认。
第三章 自驾人员管理
第二十六条 集团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
(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
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若
出现交通违章或事故,自驾人员必须服从与驾驶员同等的相关处罚决定。
第二十七条 自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 认真执行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自驾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违章现象。
第二十九条 自驾人员必须爱护集团车辆,保持车辆卫生,保管好随车物品及维修工具。若发生遗失、损坏现象, 必须进行照价赔偿。
第四章 车辆调度管理
第三十条 车辆使用范围包括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以及接送公司宾客。
第三十一条 集团总部的各类商务车和公务车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集团各子公司的车辆,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调度。
第三十二条 根据集团实际工作需要,集团综合管理部有权调度全集团范围内所有车辆。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若需使用集团总部的各类商务车、公务车,应事先填写《派车单》 (详见附件 1),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并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进行调度安排,并根
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本部 门车辆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 1 天以内(含)书面报
综合管理部备案;外借 3 天以上的,书面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后,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由于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车辆受损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第三十六条 借车人需爱护车辆,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