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三章 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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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征税对象(熟悉)
一、通常要求
契税征税对象是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这种行为。学习这部分内容,注意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交叉之处。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含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不交土地增值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3.房屋买卖(符合条件还需交土地增值税);
多个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2)以房产做投资或做股权转让
(3)房屋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予(符合条件还需交土地增值税);
包含以获奖方法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房屋交换(单位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换还应交土地增值税)。
二、特殊要求:见教材
【例题】
依据契税相关要求,有些特殊方法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也将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行为征收契税。这些特殊方法有( )。()
A.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
B.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
C.以获奖方法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D.企业分立中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答案】ABC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和税率(了解)
一、纳税义务人
契税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单位和个人。单位包含内外资企业,机关,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包含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二、税率:3%-5%
第三节 应纳税额计算(了解)
契税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计税依据是不动产价格。包含出售价格和赠和市价。
在不动产交换当中,等价交换不需交契税;不等价交换,由多交付货币实务无形资产和其它经济利益一方缴纳契税。
依不动产转移方法、定价方法不一样,契税计税依据有以下多个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和、房屋赠和,由征收机关参考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例题】
甲乙两单位交换经营性用房,甲换入房屋价格为490万元,乙换入房屋价格为600万元,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契税应怎样缴纳( )。
A.
B.
C.乙交18万元
D.
【答案】D
4.以划拨方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同意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