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条 门诊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患者的交费工作。
第二条 门诊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患者要态度和蔼,坚持 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第三条 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患者排 队等候时间。
筹四条 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 当面点清。
第五条 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做到日清、日结、 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第六条 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 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
第七条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 追查处理。
第八条 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 本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第九条 收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上午必须将前日所收现金送交银行 收款员,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 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第十条 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 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第一条 住院收费处负责办理住院患者入、出院手续。
第二条 住院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 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第三条患者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 续方可住院。
第四条 患者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 职务、联系人电话。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 姓名,以备联系。
第五条 白费患者及医保患者按照医院及医疗保险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患 者住院预交金。
第六条 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 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患者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及相关科室办理手续, 病房验证并在出院证加盖科室章,方可出院。
第八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医院物价监督小组对住院收费处进 行监督,严格按医疗服务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 漏收。
第九条 每天上午,须将前日所收现金送交银行收款员。
第十条 对出、入院患者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 初清理上月病员欠费并通知临床科室追缴,按时汇总并上报财务部及经济管理 办公室。
第十一条 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 不善出现问题,要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病人退费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病人退费管理工作,改善服务流程,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 的服务,防止退费过程中舞弊行为的发生,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要求及我院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科室联、检查或治疗申请 单或门诊处方,经医师或药师、门诊收费处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领款人在 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 间的退费在财务部办理。
第二条 住院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住院预交单或住院收据,经其住院科 室负责任人签字注明退款原因,住院处核算会计、住院处组长、财务负责人、 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确认后,在住院处收费窗口办理,并将以上单据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