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政办发〔2010〕144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
“十小”行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在温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温岭市“十小”行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温岭市“十小”行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
为进一步巩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以下简称“十小”整规工作)成果,实现“十小”行业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调整结构、整合资源、创新业态,促进“十小”行业健康、有序转型发展,特制定“十小”行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
(一)总体思路。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建立“镇、街道统一协调,村居属地管理,企业责任落实,各方齐抓共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消除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正确处理整规与创业、整规与便民、整规与发展传统食品产业的关系,鼓励食品加工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转型提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各镇、街道把食品加工小作坊年度监督管理统一纳入市政府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质监部门与各镇、街道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管理,严格实施添加物质申报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及时掌握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质量安全状况。组织开展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质量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指导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体规划及扶持措施。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共72家,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有50家,所占比例近70%。如何促进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有序发展是整个食品加工小作坊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对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以质量安全为底线,尊重事实,重视民生,不搞高标准,也不迁就低水平,通过规范发展,形成三个层次的企业梯队:第一梯队为,通过引进、扶持、发展,培育1-3家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取证规模企业;第二梯队为,通过扶持、整合、改造,形成10家左右销售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取证中小企业;第三梯队为一批达到“温岭市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基本标准”(温政办发〔2010〕50号)的豆制品加工小作坊(销售区域受限制)。对于实施整改但无法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则坚持予以取缔。对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的取证企业,市政府在资金补助和政策等方面予以一定的优惠,具体依照《温岭市规范发展豆制品行业的若干意见》(温政办发〔2010〕4号)执行。
豆制品加工小作坊除外的其他2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涉及糕点、面包、饮料等几个产品类别。对这些食品加工小作坊,要立足服务,切实减轻其
负担,引导其提升生产条件,不断扩大规模,适时进行产业升级,发展成为食品生产取证企业,提升食品产业等级。各镇、街道和质监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指导、帮助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五种模式”转化提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简化优化行政服务、税收优惠、减免收费、用地选址、金融信贷等方面为食品加工小作坊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小餐饮店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在传承、创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大众化餐饮、绿色餐饮、特色餐饮,统筹城乡餐饮发展,拓展现代经营方式,提高产业集聚度,逐步形成各类餐饮业态互为补充、高中低档餐饮协调发展、餐饮特色鲜明、大众化餐饮较为普及的现代化餐饮发展新格局,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餐饮需求。
(二)发展目标。全市培育地方特色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餐饮单位100家,每个镇、街道至少培育一家具有一定特色的餐饮店;培育餐饮名店20家;在城区建设20个标准化早餐网点;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养生特色的地方名菜50个,名点20个;建立餐饮美食一条街或美食城。初步形成以大众化餐饮为主体,传统正餐、快餐小吃、休闲餐饮等业态均衡发展,餐饮业发展水平基本与居民餐饮消费需求相适应的格局。
(三)工作措施
。把餐饮网点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中,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突出特色的要求,坚持“与城市经济发展衔接,与人民群众消费特点和需求相适应,与城市历史、乡村民俗文化、农业生态景观相结合,与相关产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以优化餐饮市场布局和调整结构为目标,注重发挥餐饮资源配置的作用。重点做好城市商业中心、景区(点)、休闲农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