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新模式,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8号
第六条高校代码:国家12921;江苏省1603
第七条院校性质:省属民办高校
第八条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第九条学历层次:专科
第十条学习年限:三年
第十一条毕业文凭: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正德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文凭。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正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省内普通类: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取得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必测科目等级在3C1合格及以上的普高学生(申请注册飞行技术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无等级要求),均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院。
第十六条外省普通类:符合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填报志愿要求。
第十七条艺术类:填报我院艺术类考生,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第十八条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申请注册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男性,年龄在16周岁至25周岁(截止2011年8月31日);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飞行学员面试、体格检查、背景调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并均获合格。(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2)。
第二十条申请注册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专业报名条件(酒店管理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3)。
第六章录取
第二十一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省内普通类注册入学录取规则: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C1合格及以上(申请注册飞行技术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除外),综合考虑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面试成绩(飞行技术专业),择优录取,且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外省普通类录取规则:进档后,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且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以省统一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分成绩均达省控线为录取标准,并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投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