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南石油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石油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就业方针与原则
第一条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第二条继续贯彻“优才优用、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
第三条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国家重点就业项目,如“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投身国家基层建设,保证国家的重点需要;鼓励毕业生报考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参加各类公招考试;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建功立业;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指导力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四条努力创造毕业生公平竞争的良好就业平台,并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
二、就业协议书签订
第五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所持的协议书、各科学习成绩总表、推荐表一律以学校下发的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其他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相关部门鲜章。
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1份(协议书印有“西南石油大学201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字样,学校统一印制的协议书,一式三联,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各一联),实行编号管理(即每位毕业生对应一个协议书编号,登记备案时毕业生与协议书编号必须相对应)。毕业生签约时只能使用自己对应编号的协议书才有效。毕业生所持就业协议书不得转让,不使用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学校。凡转让他人使用者,一经查实,学校不再推荐转让双方就业。对不慎遗失协议书的毕业生,学校不再补发,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第七条毕业生应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招聘会,一旦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应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就协议书中“备注”栏条款作明确约定,如协议书中未涉及到的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在协议书“补充协议”栏中说明。
第八条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毕业生填写基本情况
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填写单位情况及意见,并签章;
(3)毕业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
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备案;
(4)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
(5)如需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和学院提前加盖公章,须经用人单位书面或口头通知校方后,方能办理。
第九条以下两种情况视为毕业生就业协议生效:
(1)经双向选择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协议书已被用人单位填写或带回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和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随后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认为该毕业生为有效就业。
(2)凡自愿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或笔试选拔后,被单位选入录用名单,学校将认为该毕业生为有效就业,随后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十条毕业生应树立诚信签约意识,自觉遵守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约定,学校在校内只为毕业生提供一次就业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