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滨湖社区管委会创建放心消费实施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市政府2011年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滨湖社区旅游实际,滨湖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细化文明城市创建举措,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范围、提升消费维权内涵、增强消费维权实效,切实提升我区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各村(居)、单位、部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试点活动,全社区全部参加创建试点,各村(居)和部门企业(或者个体户)、市场创建试点分别不少于10个。逐步培育一批放心消费达标企业(或者个体户),形成一套具有盐都滨湖社区特色的比较科学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力争做到“点上结果、线上生根、面上开花”,即单体创建突出亮点、市场创建扎实有效、区域创建实现全覆盖,努力把滨湖社区打造成为全省、全市消费者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三、创建活动安排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全区广泛宣传,召开多种形式的动员会,向各村(居)、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宣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要求;通过电视、报纸、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我要创建放心消费的活动氛围。
二是确定创建试点单位阶段。2011年4月,各管理区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确定辖区的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市场、示范村(居)、示范企业(个体户),完善辖区放心消费维权点建设。对创建示范单位,纳入重点指导范围。各管理区及创建主体要按照“六有”要求,建立创建机构、明确创建人员、拟定创建方案、设置资料台帐、落实经费保障。使创建活动有专人负责,创建的检查、督办、统计、信息等制度完善,启动通报、信息反馈机制,对确定的创建村(居)、单位、市场及企业(个体户),要设置“创建放心消费一条街”、“创建放心消费市场”、“创建放心消费企业”标志牌。
三是全面创建阶段。2011年5月-2012年1月,各社区、市场、企业(个体户)按照创建标准,完善创建举措,落实创建内容,开展创建活动,丰富放心消费的具体办法;职能部门围绕食品等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向市民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宣传、指导活动,让消费者真正在创建放心消费活动中得到实惠,得到安全感,使消费者满意创建放心消费活动。
四是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各管理区总结、考核、验收。对达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授予“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示范街”、“放心消费示范市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个体户)”称号,并将创建结果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放心消费创建标准的,不再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等文明创建推荐对象。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对创建放心消费活动进行总结、完善,把创建放心消费活动全面推向深入。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