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2012)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大余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 :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临天下”一期工程地点: 大余县江钨路工程内容: 框剪结构,建筑面积约 46000 m 2。资金来源: 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预算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其它分包工程, 由甲乙双方协商, 但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分包单位纳入总包管理。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暂定(以建设单位下发的正式开工通知书为正式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接正式开工通知书起别墅 300 日历天、多层 330 日历天、高层 420 日历天。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暂定 RMB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具体要求而投标书中未予明确回应的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三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3 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江西省大余县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同《协议书》第六条所列从前往后顺序。 2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GB50300-2001 及与之相配套的 50 系列国家标准。 3 、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捌套(含竣工图)。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 、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见《委托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开工、停工、复工指令, 增减工程量确认权、工期和费用索赔签认权。在每一事件发生时书面授权才有效。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总工程师。职权: 监控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合同管理, 设计蓝图和工程设计的管理, 核定工程量、工程款支付, 确认工期和费用索赔, 确认工程变更和增减工程, 审核监理的工程意见和与工程有关的工作。对违背本合同的行为予以认定和纠正。 5 、项目经理姓名: __ ,职务: 项目经理。 6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 3天。(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 3天办理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批件。(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 3天, 以书面形式交底并现场交验。(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另行约定。(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采用通用条款 8·1(8)。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协助承包人对本项目其它承包单位和周边环境的协调处理工作。 7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不采用。(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