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水电厂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docx

格式:docx   大小:16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水电厂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sanshenglu2 2020/12/26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水电厂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水电厂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生产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工程管理规定》及《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工程和生产成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电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厂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修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更新改造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六)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招标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三条招标可实行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招标,但主体工程不得肢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根据上级规定,电厂招标管理权限为:
(一)单项工程合同预算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
(二)单项合同预算价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重要设备、物资采购的招标;
(三)单项合同预算价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的招标;
(四)单项工程合同预算价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项目电厂根据实际情况可自主组合进行招标;
(五)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备或设施突发事件,为保证电厂的安全生产,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电厂可自行决定外委单位进行紧急处理。
(六)上级委托的其他项目的招标。
第五条按隶属关系受上级委托进行的招标项目,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评标报告须报上级主管单位审定。
第六条招标过程原始文件记录必须确保完整齐全,并归档备查、接受监督。
第七条公司有关制度另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电厂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电厂招标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监督电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规定;
(二)批准电厂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
(三)批准电厂管理权限内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四)审批电厂管理权限内项目的招标结果。
第九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项目招标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以及相关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为: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规定,制定电厂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二)负责电厂项目招标的实施、管理和相关日常事务;
(三)组建并管理电厂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
(四)组织或参与管理权限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审查和招标评标工作;审定评标专家组成员;决定招标形式;审查决定招标代理机构;
(五)负责受理招标活动中的投诉。
第三章招标管理
第十条实行招标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已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二)已下达了项目计划书;
(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
(四)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依法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可以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但是应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招标工作由招标办公室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方式;
(二)确定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按隶属关系受上级委托进行的招标项目,应将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方式和代理机构或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方案报送主管单位审定;
(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对提出申请或应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七)依据管理权限将资格审查结果报电厂招标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单位审定;
(八)通知申请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向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九)根据需要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
(十)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十一)组织公开开标,召开评标会,审查投标文件;
(十二)组织专家评标,提出评标报告,向领导小组推荐中标人顺序;
(十三)将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十四)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五)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电厂的名称和地址、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二)招标依据;
(三)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地点、工程类别、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