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加强城市管理,夯实部门职责, 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续开展,促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根据县政府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办法。一、主要目的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责任意识、目标意识为重点, 以严格考核为手段, 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续开展。一、考核对象各镇人民政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各涉关部门。二、考核内容(一) 爱卫工作共性任务。(二) 爱卫工作重点职能工作。三、考核计分原则及办法(一)计分原则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百分率换算。(二)计分办法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法。对考核范围内所有单位分三部分进行考核计分,即: 共性任务完成情况、爱国卫生相关的重点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 1、共性任务完成情况占 30 分; 2、爱国卫生相关的重点职能工作完成情况占 60 分; 3 、综合评议占 10 分; 4 、奖惩加减分直接计入总分。受到县爱卫办通报表扬的每次加 2分; 受到县爱卫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分, 收到整改通知书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扣 2 分。四、考核方式(一)日常检查考核。县爱卫办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 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二) 综合评议考核。年终县爱卫会根据日常掌握和检查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评议赋分。(三) 年终检查考核。对各单位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并综合日常检查奖惩情况和综合评议情况确定分值,作为该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年度综合得分。五、结果运用爱国卫生工作实行双项考核, 既直接纳入其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在其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占 3分,同时对其单项考核,总分低于 85 分的,以及在巩固阶段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六、责任追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责任。 1 、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经查属实,并有领导批示或县爱卫办提出整改要求,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2 、在日常检查和抽查中问题突出, 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 3 、受爱国卫生工作通报批评 2次及其以上的; 4 、限期内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未能达标的; 5 、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工作消极、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工作大局的; 6、在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考核中排名后2 名且评比总分低于 85 分的; 7、在迎接复审等关键时期, 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复审的。七、组织实施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在县爱卫会领导下,由县爱卫办依据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会同县考核办组织实施。县爱国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进一步落实爱国卫生工作责任, 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确保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根据县爱卫会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以提高效率、强化管理为目的,以落实部门职责为重点, 以督查、考评为手段,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为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二、责任追究范围各镇人民政府, 承担国家卫生县城巩固提高工作的各涉关部门、城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有关国家公职人员。三、责任追究内容 1、不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县爱卫会的工作部署和县爱卫办的工作安排。 2 、不认真执行《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