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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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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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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附件 3 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 一、广西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 二、广西奶牛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细则) 三、广西奶水牛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细则) 四、广西蛋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细则) 五、广西肉鸡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 六、广西肉牛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 七、广西肉羊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 八、广西肉兔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 2 一、广西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 申请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时间: 年月日必备条件(任一项不符合不得验收) 1、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 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畜牧法第四十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 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选址应避开规定的禁建区域, 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 应设在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500m. 。要求提供“土地使用合同”。可以验收?不予验收? 2、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且在有效期内;要求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 2 、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记录:咨询当地畜牧兽医主管局获取有关疫情情况。 3 、两年内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 )查药库、查兽药添加剂购进、使用记录。(2 )咨询当地畜牧兽医主管局了解兽药、添加剂执法记录情况, 两年内有无非法使用兽药、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或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 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 建立养殖档案。 1、养殖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畜禽标识代码。(查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养殖场登记备案记录) ;要求提供“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 2、种畜场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内, 种猪从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 并有相关证明; 跨省引进的, 应有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表》。(要求提供引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引进种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3、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完整养殖档案. 要求按照农业部规定的养殖档案内容和格式建立完整档案。重点查以下内容: (1 )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出入库台帐。(2 )畜禽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3) 销售、检疫申报、免疫、消毒记录。( 重点查生猪销售检疫申报记录、检疫证明存根) (4 )生猪生产动态记录。 4、能繁母猪存栏 300 头以上, 且年出栏肥猪 5000 头以上。能繁母猪存栏 300 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 5000 头以上。要求两者条件并存。查养殖动态记录, 销售记录和检疫申报记录及检疫证明存根(要求以检疫证明存根确认年出栏肥猪数量)。 3 验收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评分标准细则满分得分扣分原因一、选址与布局(15 分) (一) 选址(6 分) 水源充足, 通风良好得 1分, 供电稳定得1分。 1 、水源稳定 分; (1) 自来水公司供水系统, 了解水量能否保证。(2) 建立自己水源, 打井修建水塔, 确保供水。水量充足, 满足场内人、动物的饮用和生产、管理用水需要。水质良好:达到人畜无公害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 NY 5027-2008 。(查检测报告)。 2、栏舍通风良好 分,( 纵墙与主风成 30~ 45 度角,通风均匀,利于防暑和排除舍内污浊空气。) 3、供电稳定得1 分。 2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其它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 500 米以上,得2分。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其它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 500 米以上,得2分。有一项距离不达标(少于 500 米)扣 分。 2 占地面积符合生猪养殖需要, 每头能繁母猪占地 40m 2 以上,得 2分。每减少 2m 2扣1分。 1 、生产建筑面积 10m 2, 分; 2 、生产区配套绿化 10m 2, 分; 3 、防疫隔离带 10m 2 ,, 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