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
投资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促进企业投资决议科学化和民主化, 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条例》, 和《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章程》制订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投资管理措施。
第二条 投资管理措施意在经过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建立有效投资风险约束机制, 强化对投资活动监管, 将投资决议建立在科学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 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好化。
第三条 投资管理是指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以下简称股份企业)对外进行独资、 控股、 参股投资行为从立项、 论证、 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实施管理。
第四条 投资管理遵照保护全部权, 放开经营权基础方针, 并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标准, 最大程度地促进企业投资行为健康发展。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标产权代表责任制度, 是投资管理关键形式, 论证、 审议、 监控是投资管理关键内容。
第六条 黑龙江省完达山股份设投资管理部, 投资管理部是建设控股企业投资管理职能部门, 其关键职责是: 参与制订股份企业中长久产业发展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负责股份企业投资项目标策划、 论证、 实施和监管; 负责子企业投资项目标审查、 登记和监控。
第二章 投资
第七条 投资是指股份企业经过利用企业自有资金、 银行借贷和其它渠道融资而取得经营资产、 投入新项目或扩大经营规模, 寻求经济效益经营行为。 投资方法包含:
(1)直接或间接投资
(2)货币资金或实物投资;
(3)资源性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
第八条 投资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以效益为中心, 以高新技术和集约化为经营为手段, 以名星企业、 名牌产品为标志, 逐步形成主业突出、 行业特点鲜明、 多元化发展产业体系。
第九条 投资必需经过可行性论证, 内容包含国家产业政策分析、 市场分析、 效益分析、 技术和管理分析、 法律分析、 风险分析及其它方面分析。
可行性论证关键由投资管理部组织进行, 可行性论证努力争取全方面、 真实、 正确及可靠。
第十条 投资必需符合国家、 特区产业政策, 和股份企业中长久发展计划。
第十一条 股份企业对外投资总量必需和其资产总量相适应, 累计总规模不得超出其净资产50%。 同时, 为预防企业资产过分分散、 管理链条过长, 应严格控制股份企业下属子企业对外投资。
第十二条 股份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投资信息网络系统, 定时提供国家政策动向、 市场动态、 项目合作等信息资料。
第三章 审批
第十三条股份企业投资管理审批实施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标准。
企业总部投资项现在期调研、 分析论证、 可行性研究等具体工作由投资管理部组织实施, 并形成具体投资方案, 逐层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由投资管理部会商相关部门提出召开投资审议会提议, 投资项目经投资决议权利机构评审确定后, 股份企业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签署意见后由投资管理部实施投资行为具体操作。
第十四条 投资审批标准:
1、 符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