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土地征收补偿问题背景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和法规目前存在的争议目录解决办法 Chart1 背景我国加速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征收手段被纳入城市用地范围。随之地方政府与农民在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问题上的冲突不断激化。根据国家信访局统计,群体性上访事件 60% 与土地有关,土地纠纷已成为农民上访的头号焦点,占社会总上访量的 40% 。如果没有合理地解决土地征收补偿,那么土地问题可能演化成“政治问题”,影响到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和法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地主体 Chart2 Chart2 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和法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第十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注意: ?国家征用农地是城市化利用农地资源的惟一合法途径。?为了公共利益的农地转用,通过国家征地来完成;非公益性质的农地转用,通过受当时法律承认的私人转让权来完成。但转为城市用的农地如果还是集体所有就违背了“全部城市土地为国有土地”的宪法准则征地主体 Chart2 土地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和法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Chart3 目前存在的争议农民是否应参与土地增值分配?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现行法律在确认政府征用农地权利的同时,也确认政府可以向市场出售所征农地的使用权,地方政府只需要向原土地所有者支付土地原用途最高 30 倍的补偿便可征用土地。农民没有参与到土地城市化所带来的土地增值分配中,农民只得到征地总价的 5%-10% ,征地总价的 60%-70% 为政府所得。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以地谋发展”于是诱发了土地违法行为、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等一系列问题。 Chart3 目前存在的争议《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原用途计算的规定,在公益征收条件下,产值倍数法不失为一种测算土地价值的简便方法,但该方法计算出的补偿水平并非不能涵盖土地所有权的价值。以及产值倍数法没有考虑现代高效农业收入状况和土地预期收益增加,也没有考虑地区经济发展以及被征土地转用后地价的影响。收益还原法是测算具有潜在收益能力土地价值的经典方法,尤其适用于评估有限年期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价值。 Chart3 目前存在的争议 Chart4 解决办法界定土地征收的范围完善土地征收程序采用公告土地现值补偿办法实行区段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