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1
文档名称:

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docx

格式:docx   大小:52KB   页数:3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docx

上传人:sssmppp 2020/12/30 文件大小:5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
(修订)
广州市规划局
二0—四年一月
置标准
1总则
2分级与分类
配置
要求
4布局要求
5设置标准
6附则
本标准的用词说明
3
4
5
8
19
1总则
,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 化需求,以建设“幸福广州”为目标,科学合理地配置社区 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依据国标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结合 本市当前和今后的发展实际,将《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标准 与准则》(广州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修订为本 标准。
、继承性、兼容性、创新 性、相对稳定性的五条原则。
(含街道级和居委级)公共服务 设施,综合医院、变电站、社会停车场/库等区域统筹级城 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在本标准对象之内,这类设施应充分考虑 地区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和主管行业部门标准,以 编制专项规划的形式予以统筹安排。
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区和县级市可结 合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 准。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可分别参照街道、居委级标准进 行设置。以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功能为主的社区公共服务设 施配套按相关标准与规范执行。
,统一规划, 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规划确定的公共 服务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性质或挪作他用。
“标准户”的概念,建立公共 服务设施与居住开发总量的对应关系。 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1 m2,每户100耐的住宅建筑面积 作为1个标准户;保障性住宅取户均2. 4人,人均住宅建筑 面积25 m2,每户60 nf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1个标准户。
“宜设置项目”夕卜,其他设施全 部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必须配置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本标准 规定,不得擅自删减。
,还应符 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分级与分类
1设施分级
与广州市行政管理体制对应,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街道级 和居委级两级。街道常住人口 -10万人,相当于1~2 个居住区规模;居委对应2000户,-,相 当于2~3个居住组团规模。
2设施分类
按使用性质划分为八大类:教育设施、行政管理设施、 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绿地、福利设施、市政 公用设號、商业服务设施。按项目内容分成42项,其中: 教育设施类6项、行政管理设施类6项、服务设施类5项、 医疗卫生设施类3项、文化体育绿地类8项、福利设施类3 项、市政公用设施类9项、商业服务设施类2项。
表2.
项目类别
街道级 项目数(项)
居委级 项目数(项)
两级合计 项目数(项)
教育设施
5
1
6
行政管理设施
4
2
6
服务设施
2
3
5
医疗卫生设施
2
1
3
文化体育绿地
4
4
8
福利设施
1
2
3
市政公用设施
4
5
9
商业服务设施
1
1
2
合计
23
19
42
3配置要求
,具体设置时应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统筹考虑
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及行政区域进行设置。
3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按照每100肝住宅建
筑面积不少于11 nf的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版
3・4建设规模介于街道级与居委级之间的居住地块,除
需配置居委级公共服务设施外,还应根据周边现有配套情况 和本地块开发的实际需求,配置部分街道级公共服务设號; 建设规模小于居委级的居住地块,应根据周边现有配套情况 和本地块开发的实际需求,配置部分居委级公共服务设施。
5商业服务类设施包括农贸(肉菜)市场、综合百货、 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报、银行、储蓄所、小型影视厅、 电信营业所、美容、综合修理等。除农贸(肉菜)市场外的 商业服务设號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调节是否配置,建筑面积
总量按照每千人650 - 1000 m2 (每标准户2・l~3・3nf )进
行控制。
4布局要求
1布局原则
1. 1集中布局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统 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层次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公共服务 设施宜相对集中布局,以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