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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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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wenjiaosuoa 2020/12/30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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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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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某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
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某场经济
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某场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
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 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 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
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
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 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 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 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 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 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 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 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 11 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 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 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 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
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 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 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 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 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 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 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 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 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 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
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
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
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
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
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
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
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
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 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 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 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 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
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 民族分裂,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
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
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 岗位 40 岁以下,生产岗位 35 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 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 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