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滕州市教育局
滕教函字(2013)69 号
关于组织实施 2013 年初中学业考试
暨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查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办、市直及民办初中学校:
根据《枣庄市 2013 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工作意
见》(枣教发〔2013〕34 号)、《关于公布 2013 年枣庄市初中
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查要求的通知》(枣教函
字〔2013〕40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13 年我市初中学业
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查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查在市教
育局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电教信息中心具体负责
组织实施。
二、考试对象及考生报名
凡报考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实
验操作学业考查。2013 年实验操作考查不再单独组织报名,
统一使用初中学业考试暨普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文
化课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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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于 5 月 14 日至 5 月 23 日举行,具体考查时间另行
通知。
四、考点设置
2013 年实验操作考查考点均设在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
应根据实验操作考查设置要求(见附件 1),对照本校目前情
况,达到实验操作考查考点设置要求且准备设置考点的学校
填写《滕州市 2013 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
考查考点设置申请表》(见附件 2),于 5 月 3 日前加盖单位
公章后报局电教信息中心,市局将对申请设置考点的学校进
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考点学校,应按照《滕州市实验室管理规定》
和考试的有关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没有设置考点
学校的学生,本着交通便利、就近应考的原则到指定考点参
加考试。迁移考试的学校,在考试之前应主动向承接考试的
考点学校协商办考的有关事宜。
五、考试科目及计分
实验操作考查科目为化学和生物两科,每科考试时间为
10 分钟,每科原始分数满分 50 分,两科共计 100 分。考生
成绩折算为 A、B、C、D 四个等级,总成绩 90 分及其以上者,
记录等级 A,80 至 89 分记录等级 B,60 至 79 分记录等级 C,
59 分及其以下者记录等级 D,成绩合格(C 等级及以上)是
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确因伤、病、残不能参加
实验操作考查的考生,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前持学校和县级
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残证明,经市实验操作考查工作领
导小组批准后,可予以免试,其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记录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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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六、监考人员
实验操作考查监考人员由全市统一抽调,各镇街教委
办、市直及民办学校根据分配名额(附件 3)推荐政治业务
素质高,责任心和专业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作为候选监考
员,并填写实验操作考查监考员推荐表(附件 4)于 5 月 3
日前报局电教信息中心,市局将根据考点设置和基层情况,
确定正式监考人员并培训上岗,监考人员一经确定后,非重
大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附件:
1、滕州市 2013 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查
考点设置要求
2、滕州市 2013 年初中学业考试暨高中段招生实验操作考查
考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