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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页眉.. 页脚. 滦南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滦南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省、市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二、县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及县委的决定,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创新务实政府、高效服务政府、民主法治政府和清正廉洁政府。三、县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第二章县政府组***员及其职责四、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县长,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府序列的各局局长。五、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对涉及全局的重要情况和某..页眉.. 页脚. 些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长汇报。县长外出期间,受县长委托, 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县政府工作。六、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在县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县政府机关的日常工作。七、县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各局在职权范围内发布文件、行使职权。审计局在县长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三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八、县政府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九、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十、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十一、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十二、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四章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页眉.. 页脚. 十三、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十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济调节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社会管理重要事务、规范性文件等, 由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十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群众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十六、县政府各部门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 涉及下级政府的,应当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十七、县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第五章坚持依法行政十八、县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十九、县政府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措施;及时清理不相适应的规..页眉.. 页脚. 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确保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质量。二十、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于下发后 30日内报县政府备案,由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审查并定期向县政府报告。二十一、提请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审查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法制科承办。二十二、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第六章推进政务公开二十三、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十四、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二十五、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必须通过政府网站、图书馆等公开平台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页眉.. 页脚. 第七章健全监督制度二十六、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规范性文件;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二十七、各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县政府报告。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