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泵站电气、给排水设备等采购
招标编号:2012XSZFCG201GG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泵站电气、给排水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2XSZFCG201GG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泵站电气、给排水设备等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套设备供应商,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b、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c、投标人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承接过自来水厂或泵站的同类采购项目,并且单项合同价在100万元及以上(合同原件备查);d、供应商在浙江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备查)(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或转包,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并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在同时缴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zbtb 或/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每天8:30-11:30,13:30-16:45(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9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4、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史喜乐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2012XSZFCG201GG
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泵站电气、给排水设备等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URL:/zbtb或http:// /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4
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向中标人付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再付15%,剩余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合同约定
5
采购人: 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45(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逾期者视作弃权。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史喜乐联系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