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 东莞市环城路等路段箱变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东采公(2013)783号
招标文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9月
温馨提示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相关报价资料、文件。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环城路等路段箱变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3)78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环城路等路段箱变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东莞市环城路等路段箱变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2. 内容:对东莞市环城路、环城路北环段、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东莞大堤、东部快速路及西部干道的箱变电气设施增设围栏和更换吸顶灯及其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所有采购服务的准备、履行、成果和验收;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之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所有上岗人员须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2010年至今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9月30日起至2013年10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详细地址: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9室。
售标书处电话:0769-22805813 联系人:詹小姐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