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 安置房建设) 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程序一、项目立项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是第一步程序, 即取得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项目的批准文件。主要是起草并报送项目建议书( 申请书), 并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取得项目批准的批复, 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一)实施程序 1 、承办部门: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市政府) 2 、申报资料: A 项目申请; B 资金证明; C 土地使用权证明; D 可行性研究报告; E 规划局对项目选址初审意见; F 土地局对建设用地初审意见; G 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H 开发公司资质证明(二) 、办理程序及取得的证件提供申报资料并满足建设条件的,办理项目立项批文。(三) 、办理时限资料提供齐全, 5 日内办结。以上资料的办理约需 30 日。(四) 、收费标准不收费,但编制可研报告约 5 万元(浮动较大)。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实施程序 1 、承办部门:市规划局用地处 2 、申报资料: A 申请( 建设内容及要求); B 计划批文; C 地形图 2 套; D 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E 地质灾害、环评报告; F 土地出让合同(招、拍、挂及协议出让取得的土地) (二)办理程序及取得的证件 1 、申报资料提供齐全,并符合、满足用地要求; 2 、现场勘查提供申报资料并满足建设条件的,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用地意见》。(三)办理时限资0 料提供齐全, 5 日内办结。实际操作约需 20 日。(四)收费标准咨询服务费: 元/ 平方米( 土地面积) 三、规划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实施程序 1 、承办部门:市规划局综合处 2 、申报资料: A 规划用地许可及意见; B 按照规划局签发的《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编制详细规划方案; (二)办理程序及取得的证件 1 、申报资料提供齐全,并符合、满足规划设计要求; 2 、现场勘查提供申报资料并满足建设条件的, 办理规划定点; 规划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三)办理时限资料提供齐全, 10 日内办结。实际操作约需 20 日。(四)收费标准咨询服务费: 元/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四、土地出让(一)实施程序 1 、承办部门:市国土局市场处 2 、申报资料: A 书面申请; B 计划批文; C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 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E 用地范围图、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 F 国土资源部审批意见(征地) G 其他(二) 、办理程序及取得的证件 1 、申报资料( 2 日) 2 、现场勘测定界( 5 日) 3 、土地评估( 10 日) 4 、缴纳征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契税等 5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6 、提供申报资料并缴纳费用后,土地局报市政府审批后,市政府出具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审批意见, 土地局市场处根据政府审批意见出具办理土地确权登记通知书。(三) 、办理时限实际操作约需 60 日。(四) 、收费标准 1 、勘测定界 400 元/ 点(浮动较大)。 2 、土地评估(浮动较大) 五、土地确权登记(一)实施程序 1 、承办部门:市国土局地籍处、区土地局地籍科 2 、申报资料: A 土地登记申请书; B 计划批文; C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D 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