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吉林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 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使企业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生产业务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各类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到2015 年,全省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 ;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3、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达标。通过在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达标。
二、实施范围
在吉林省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含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港口经营企业)、城市客运(含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企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机动车维修等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三、管理分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二、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负责全省二、三级标准化建设考评机构的认定和管理
工作以及全省考评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对全省企业达标考评工作的监督。
省厅委托省运管局、海事局、质监站负责所属行业二级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二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的管理和应用。
省厅委托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所辖地区三级企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的管理和应用。
省厅委托省交通信息中心负责省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并指导二、三级考评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
四、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 组织制定工作方案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省运管局、海事局、质监站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管理办法、考评程序、考评机构管理办法和考评员管理办法,于今年12月底前,制定完成各自考评范围内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 进行考评机构的认定和考评员培训考试
12月底前,由省运管局、海事局、质监站完成所属行业二级考评机构的组建工作;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
完成本地区三级考评机构的组建工作,以上考评机构经省厅组织认定后,报交通运输部备案。12月底前,由省厅负责组织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的报名、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
(三) 加快标准化考评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发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标准化考评管理、企业网上申报、考评员管理等功能的网上办理。省厅将于明年1月中旬完成我省与部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各相关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并于明年1月底前完成与省厅的联网对接。
(四) 全面启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明年2月开始,全面开展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道路运输企业的达标考评工作,并发放达标证书; 2015年底前,完成其它交通运输企业的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全面贯彻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必将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促进我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