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食药监餐〔2011〕194号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
为全面推进我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餐饮服务学校食堂△分级通知
抄送:省卫生监督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全面推行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1〕51号)有关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中全面推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确保今年年底前覆盖率达100%。
一、总体目标
强化学校负责人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配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提高学校对其食堂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2011年底前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二、实施原则
(一)全程监督。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情况与日常监督结果相结合,将量化评价结论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将经营者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使量化评价工作贯穿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
(二)量化评价。根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应用风险性评估理论,按风险高低分为关键项、10分项、5分项、2分项四个指标档次进行量化评价,做到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标准化。
(三)动态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随着食堂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升降,并按等级确定日常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管理。
(四)公开透明。将量化分级评定过程和结果向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告,便于群众监督,推动学校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五)鼓励创新。鼓励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充实、细化、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内容。对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的,应及时纳入量化评分项目。
三、实施方法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制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附件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附件4),依据量化评分表分别对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进行量化评价。评价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评为良好;评价得分为总分的60%~85%,评为一般;评价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有关键项不符合要求,评为差。
(一)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
按《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分别做出三级评价结论(良好、一般和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的,不予许可。
对已经获得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对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进行补评,对未到位的卫生设备、设施等,在日常监管中督促学校及时配置,整改到位。
(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价
对持有许可证的单位,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与布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加工销售过程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检查结论。
监管人员现场填写《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违法违规加工销售行为应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查处。
(三)信誉等级和监督频次的确定
通过综合许可审查的评价结论和日常监督的量化评分结果,确定A、B、C三级信誉等级。
1、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良好的,为A级;
2、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一个为良好,另一个为一般的,为B级;
3、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量化评价均为一般的,为C级;
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监督频次依据其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按照下表进行确定。
食品安全管理信誉等级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评价结论
食品安全日常监督评价结论
监督频次
A
良好
良好
不少于
2次/年
B
一般
良好
不少于
4次/年
良好
一般
C
一般
一般
不少于
6次/年
(四)动态管理
年度监督中有两次以上(含两次)低于已评定的级别的,应予降级、摘牌;每次考核均达到已评定的级别以上分数的,可提出升级申请,但不得越级。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降为C级,12个月内不予重新评定等级。许可审查评价为良好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