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所得税的避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 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 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发放年终奖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如果将“第 13 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 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 12 个月, 这样的话, 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 如果( 年终奖/12 ) 和[( 年终奖+双薪) /12 ] 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 可能筹划失败。“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 “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 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 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 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 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 固化了个人资产。 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 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5、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6、大笔收入分多次拿可节税例: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 30000 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 × 20%=24000 元应纳税额 24000 × 20% ×( 1+ ) -2000=5200 元若与企业协商, 分两个月支付两次, 则每次应纳税额=( 15000-15000 × 20% ) × 20%=2400 元,总计纳税额为 4800 元。两者相比,节约 400 元。税务师评述: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 20% 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 20 %,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 20000 ~ 5000 0 元的部分,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 5 成,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加征 10 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 2000 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用友、金碟、管家婆、速达、新中大等各种财务软件、进销存管理软件, 改成“远程服务器”, 异地办事处, 异地分公司上网做帐, 共享数据, 还能防止税务突然查帐,保证查不到内帐。这种技术用友金碟的代理商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