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犯罪主观方面的法律特征?犯罪主观方面的刑法意义?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动机?无罪过事件?期待可能性理论初探?刑法上的错误?1、概念?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2、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罪过----必要要素?犯罪目的--选择要素?犯罪动机--非构成要件要素?3、犯罪主观方面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罪过是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犯罪是主客观要件的统一?4、犯罪主观方面的法律特征?犯罪主观方面是指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具有心理学的内容,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犯罪主观方面是刑法所否定的心理态度,具有法律否定价值评价内容。只有当主体的心理态度表现为支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而被刑法所禁止时,才被认为是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可以通过犯罪行为的客观事实反映出来,具有可知性。?5、犯罪主观方面的刑法意义?对刑法立法的影响?对刑法司法的影响?犯罪主观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志?犯罪主观方面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主观方面对正确量刑的意义?1、犯罪故意的概念?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关于犯罪故意的学说?“认识主义”认为: 只要行为人对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或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时,就成立故意。其结果是造成了故意范围的扩大。?“希望主义”认为: 只有当行为人意欲实施构成要件的内容时或者希望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故意。从而造成了故意范围的缩小。?“盖然性说”认为: 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程度是判断故意存在与否的标准。否定了意志因素在故意认定中的作用, 是片面的。?“容忍主义”认为: 犯罪故意的成立,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自己实施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且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违背行为人的主观意志的,就是犯罪故意。?3、犯罪故意的结构?(1)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的内容: ?A、对行为本身的认识?B、对危害结果的认识?C、对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相联系的其他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事实的认识。(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方法) 某女, 1989 年5月2日出生,网名“疯女人”。该女 4岁时父母离异,一直跟奶奶生活。 2002 年除夕之夜,她进了一个网吧,与一个叫“百密一疏”的男孩在网上聊了一宿,第二天晚上她打电话给“百密一疏”,说自己不想回家,想找地方住。当晚,二人便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她又在网上遇到了“热血燃烧”,见面后也发生了性关系。 2月18日晚, 流连在网上的她遇见了 17岁的浩天(男),话题很快便转到了性上,她主动提出去找他。晚上 10点多,浩天和两个表兄弟在鞍山市超级饭店见到了她:长发,大眼睛,身高 米以上,微胖。几个人酒足饭饱后,来到浩天父亲的办公室,两个表兄弟先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是浩天。此后,她又与两个网友先后发生了性关系。最后,她遇到了鞍山市某高校学生陈冬,在他的宿舍住了 10天后被学校发现。由此案发。直到这时,浩天等才知道,原来一直自称19岁的疯女人,其实还不到 13岁,她说伪装年龄的理由是怕他们把她当小孩。最高人民法院 2000 年2月16日《关于审理强奸案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 17条、第 236 条第 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 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2003 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 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行为人明知是不满 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 00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