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分包管理手册
1 安全生产管理
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分包根据总包项目经理部方案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施工完毕后报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验收,脚手架验收单由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存档备查。
、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总包项目经理部要求需要支搭安全网时,由总包项目经理部、分包联合验收,验收单由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存档备查。
、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各分包要对本方施工范围内的洞口、临边的防护进行检查、维护。
、凡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
、脚手架的搭设:
凡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的施工必须搭设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须持证上岗。
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网的设置:
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应根据安全规范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使用中建一局定点产品。
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提出书面审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洞口防护:
凡一边超过2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各分包装修、安装必须办理防护交接手续。
临电管理
、定义:
施工照明:即根据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由分包提供并维护)。
通道照明:总包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安全通道内的照明设施(即楼梯间、外用电梯出入口低压灯)。
一级电箱:场周立式配电箱,由总包项目经理部提供。
二级电箱:从一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或作为周转分路的电箱,由总包项目经理部提供,分包根据总包项目经理部指定电源引出施工用的三级电箱。
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由分包提供并维护)。
、一般规定
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的管理和维护。
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现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
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审核、验收各分包的临电设置方案、设施,负责监督各分包的临电管理。
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检查各分包临电用量情况。
分包必须从总包项目经理部指定的二级电箱接用电源。
分包按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1)京建字第124号文件《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和三级配电箱。
分包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
分包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
分包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电气设置:
电箱内闸具:单极漏电保护器必须对工作零线和相线起到同时分断能力。
电缆:采用五芯电缆,其中塔吊专用电箱采用四芯电缆。
三级电箱必须使用外插式电箱。
所有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集团定点产品。
电箱编号:
一级电箱编号为A;
二级电箱编号为B;
三级电箱编号为C;
箱体形象按中建一局集团CI 要求设计。
临电检查:分包电工每日检查各电箱情况,并填表上交分包安全员。总包项目经理部每周二组织分包电工、安全员检查临电(临电检查表)。
、责任划分
总包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其安全由总包项目经理部负责。
分包自带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其安全由分包负责。
分包携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北京市劳动部门(或当地政府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机械进场
设备进场前24小时向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
分包进场后的机械设备由总包项目经理部安全部安排验收时间,总包项目经理部、分包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日常管理:
分包负责自有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分包每日检查自有机械安全情况并记录。
总包项目经理部随时抽查各分包机械情况,有处罚权及勒令退场权。
总包项目经理部、分包安全员每周对机械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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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