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常见术语突发环境事件: A、突然发生。 B、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C、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D、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泄露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排水: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编制依据《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号, 2014 年修改)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 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 2014 〕 119 号)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2014 年 12 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11 年)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粤府办〔 2008 〕 36 号) 《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粤环办[2011]143 号)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4 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版) ...... 编制目的(1)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2)规范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3)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4)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5)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广州范围内的企业,因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如危化品泄露,火灾事故后, 防止次生环境污染灾害的应急处理。(2)当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企业需及时上报上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寻求支援。(3)本预案与《南沙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编制要求(1)环境应急预案应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等特点。(2)需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Ⅰ级) 事件危害影响超出公司范围,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2)重大环境事件( Ⅱ级) 事件危害影响超出部门范围、但仍限于公司范围内,经公司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3)较大环境事件( Ⅲ级) 事件危害影响超出工段范围内,经部门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4)一般环境事件( Ⅳ级) 事件危害在生产工段范围内,经生产工段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预案编制流程(1)企业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2)开展环境风险评估。(3)开展应急资源调查。(4)编制环境应急预案。(5)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6)企业负责人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7)环保局备案。(1)成立预案编制组(1)明确预案编制组的组长和成员构成。(2)编制预案制定计划。(3)分配工作任务。(4)编制经费预算。(2)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开展环境风险评估(1)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2)识别环境危害因素。(3)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4)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5)确定环境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