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货物,以下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等。
第二章 招 标
第三条 货物招标实行无标底招标。
第四条 招标人可设臵控制价~控制价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控制价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于开标前七日发至每个投标单位~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重新编制并发布控制价。
1、有三分之一以上投标企业对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的。
2、控制价中主要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的。
3、招标人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的。
第六条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商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商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前面加上“相当于”的字样。
第七条 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按投标总价的2,收取~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
第三章 投 标
第八条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第九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第十条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第十一条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报名材料或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人。企业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以主投标人为准~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资格预审前未组成联合体的~预审结束后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第十三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六,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八,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九,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投标的货物进行样品封样~以保证所供货物与投标时一致。
第十五条 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