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第一节皖南、皖北人民行政公署
建国后,安徽境内仍设皖北、皖南两个行政公署,仍属中共中央华东局和华东军区
领导。1950 年 2 月,两行署改属华东军政委员会(仍驻上海市)领导。1951 年 12 月 20
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月初决定,皖南、皖北两行署先行在合肥市办公,酝酿成立安
徽省人民政府。1952 年 1 月 2 日,成立中共安徽省委,两行署仍合署办公,行使省的权
力。8 月 7 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撤销皖北、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安徽省。8
月 25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市正式成立,两行署正式结束。
一、皖北人民行政公署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1949 年 4 月 15 日~1952 年 8 月 7 日),又称皖北行署,简称皖
北行署,驻合肥市。
皖北行署管辖范围包括解放初期的江淮行署 5 个专区的全部或大部分地区,皖西行
署的 3 个专区,豫皖苏行署的二、三、四、六 4 个专区中的皖属部分,以及原属河南省
的永城县,江苏省的江浦、萧县、砀山 3 个县和今已划入江苏省的皖属盱眙、泗洪县。
这些地区的县及专区在民国 38 年(1949 年)3 月始就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并入皖北
行署后又不断地对战争时期的边区县进行调整,并适当地新置一些区划。如 6 月 16 日,
宿县地委撤销宿东、宿西县和宿城市,合并设立宿县。6 月 26 日,六安地委撤销六安市
和六合县,合并设立六安县。根据皖北区党委决定,类似并建,在 6 月份还将寿合、寿
县并建寿县,先后撤销舒六、岳北、太平、寿六、舒合、金东、金北、金固霍等边区县
(含办事处),将所属区域并入原县。7 月 1 日,撤销湖西县,并入庐江县。7 月,批准将
淮南特区改为淮南矿区。11 月 21 日,改设淮南矿区办事处。10 月 10 日,皖北人民行政
公署决定,撤销安庆市,并入怀宁县。至年底,皖北人民行政公署辖合肥、蚌埠 2 个市、
淮南矿区办事处,及阜阳、宿县、滁县、六安、巢湖、安庆 6 个专区,下辖 4 个县级市
(不含已撤销的宿城、六安、安庆 3 个市),48 个县(含办事处及直属肥西县,不含陆续
撤销的县及办事处)。
1950 年 3 月,巢湖专区批准,撤销三河市,并入肥西县。接着,阜阳专区撤销阜城、
亳城 2 个市,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阜阳县、亳县,改阜南办事处为阜南县。5 月 17 日,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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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行署准备撤销合肥市,与肥西县合并组建合肥县,但未执行,旋将肥西县划入巢湖专
区。9 月 20 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以宿县西部地区划设宿西县,以位于宿县西部为
县名,县府驻濉溪口,又名口子镇。10 月,皖北行署报政务院批准,以宿县城区为行政
区域,设县级宿城市,市府驻城内,宿县驻城外。不久,迁宿县驻符离集(今宿县老符
离集)。11 月 13 日,内务部批准,改宿西县为濉溪县。10 月 25 日,恢复县级安庆市。12
月 12 日,安庆专区将怀宁县驻地迁往石牌镇,至今不变。至该年年底,皖北行署辖合肥、
蚌埠 2 个市、淮南矿区办事处及 6 个专区,分辖 3 个县级市和 49 个县。
1951 年 1 月 18 日,内务部批准,撤销淮南矿区办事处,设立县级淮南市。同年 1 月
31 日,政务院正式批准,恢复县级安庆市。同时,将桐庐县更名为湖东县,仍驻汤沟镇。
县名以位居今桐城、枞阳县交界的白兔湖、菜子湖东部为名。2 月 19 日,恢复界首市。2
月 26 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委员会正式成立。6 月 20 日,改宿县城关镇为宿城市。8 月
18 日,政务院批准,升安庆市为地级市。10 月,批准皖南行署迁往合肥市,与皖北行署
合署办公。12 月 19 日,两行署联名通知,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皖南、
皖北行署合并组建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南行署迁入合肥市,与皖北行署合署办公。从此,
安徽省只是批准程序和具体组建问题了。12 月,决定将巢县驻地由柘皋镇迁回巢城(今
巢湖市区);1952 年 2 月 4 日,正式迁移。至该年底,皖北行署辖 4 个地级市,仍设 6 个
专区,分辖 2 个县级市,49 个县。
1952 年 1 月 31 日,政务院批准,将皖北行署宿县专区的永城县划入河南省。1 月,
撤销池州专区。2 月,撤销巢湖、宣城两专区,合并组建芜湖专区。3 月 28 日,华东军
政委员会通知,撤销皖南行署的池州专区,将所属的铜陵、贵池、青阳、至德、东流 5 个
县并入安庆地区,太平、石埭 2 个县划入皖南行署的徽州专区,繁昌、芜湖 2 个县划入
新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