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
一、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
牵头单位:考试院
责任单位:计财处、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研室
“三位一体”考试招生,扩大职业教育“3+2”、五年一贯制和单考单招招生规模,在单考单招中全面推行文化知识加技能测试,将招生院校由高职院校扩大到部分应用性本科高校及专业,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牵头单位:考试院
责任单位:计财处、职成教处、高教处
,着力把选课走班和学分制落到实处,积极倡导实施必修课选课走班。
牵头单位:基教处、督导处
责任单位:教研室、评估院
,减少必修,增加选修,完善和落实学生转专业制度。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教科院
责任单位:学生处
,重点加大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县(市、区)范围内的交流力度,引导和鼓励高素质师资向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流动。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
。简政放权,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坚决把该放的权放到位,健全放权后的指导监督制度,有效清理和减少各类评比评估检查表彰活动,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法规处、监察专员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促进高校以及各类学校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减少层级,重心下移,在高校全面推行建立办事服务大厅。
牵头单位:法规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高教处、高科处、学生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统筹规划,避免无序,宜民办则民办,通过鼓励投资、购买服务等,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有特色、高质量的私立学校。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学前教育处、职成教处、人事处
,依托第三方力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发展跟踪评价等评估监测活动,深入分析,用好成果。
牵头单位:教研室、评估院
责任单位:督导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
(市、区)评估工作,研究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
牵头单位:督导处
责任单位:评估院、计财处
,办好各类合作项目,重点抓好面向国际化人才培养的专业、课程及课程群建设。
牵头单位:外事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高科处
,着力提高学历生比重。积极拓展渠道,为广大教师创造参与国际培训和交流的机会。规范学生出国游学的组织管理,把“千校结好”活动的重点转到实质性交流上来。努力提高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的办学水平。
牵头单位:外事处
二、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确保治理择校乱收费要求在每个县(市、区)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严格对高校自主招生的监管。
牵头单位:监察专员办、基教处、考试院
,突出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争取全省90%的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牵头单位:计财处、督导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评估院
,切实解决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升学问题。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考试院、计财处
,加强生活和就业能力培养。
牵头单位:基教处、学前教育处、职成教处
。鼓励城镇小学会同社会有关方面通过多种方式解决部分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看问题。
牵头单位:基教处
。
牵头单位:学生处
责任单位:发展中心
。深入研究不同年龄和学习阶段学生的品德教育,调整优化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在高校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牵头单位:宣教处、基教处、职成教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教研室、教科院
,高质量开发乡土教材,深入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切实提高德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生动性。
牵头单位:宣教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学前教育处、语管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教研室、教科院
,增加学校各类课程的德育要求,明确学校每一名教职工和各项工作的德育职责,努力把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深做实;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参与,办好家长学校,完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