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夏季安全教育及“五一”假期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你们好!
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学校的支持与配合,为了使贵子女能健康、愉快成长,请你们配合学校做好如下工作:⑴认真督促子女完成各种学习任务,引导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⑵教育子女科学安排课外生活,逐步培养子女的独立生活能力。⑶主动对子女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贵子女自觉以小学生安全“十不准”规范自己,特别应注意交通安全、游泳安全、汛期安全及饮食卫生安全等(详见附件《文明交通常识》《防溺水安全常识》和《汛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防治小常识》)。⑷与学校及班科任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
又是一年一度的“五一”节和夏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五一”假期具体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安排:自5月1日开始到5月3日结束。
上课时间:5月4日(星期日)
补课时间安排:5月4日补上5月2日(星期五)的功课。寄宿生及幼儿、学前、低年级学生等家长应做好贵子女的接送工作。
谢谢配合!顺祝康安!
安溪县长坑中心学校
2014年4月22日
《汛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汛期:4月1日—10月31日
一、汛期气候多变、突变,常会出现大暴雨、冰雹、台风、飑风、龙卷风等灾害性天气,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山洪暴发等自然灾害。
二、要教育子女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注视天气变化,了解掌握灾情预测预报,做好防洪自护。要认真学习有关汛期防灾抗灾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禁学生到易发生山洪(溪河边、沙滩、低洼处)区域游玩逗留。
四、严禁到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危险区域或危房里活动停留。
五、严禁到溪、河、圳、渠、池塘、水库等水域戏水、游玩。
六、要教育子女在需过溪河要找桥梁通过,绝不要涉水过坑、过溪、过河,更不要冒险抢渡溪河。
七、严禁到小溪、小坑流等水域捕鱼玩耍。
八、要教育子女遇到灾害性天气尽量不外出,已出门在外的要寻找安全地带避灾自护。
九、要教育子女要熟记学校应急信号,应急转移线路和地点,需紧急转移时,要听从指挥,及时有序地安全转移。
十、要教育子女途中遇险时,不必惊慌失措,应迅速进行避险自救或寻找求助的办法,不能冒险行事。
《文明交通常识》
教育贵子女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的小卫士,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做到“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不准驾驶机动车辆,若要外出应事先告知家长,方能外出,并应于当天回家。
二、行走须知: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不准在车行道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横过道路要做到,先左看,后右看,再左看,然后安全通过。
三、严禁未满12周岁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 16 周岁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如摩托车、电动车等);通过交通复杂的道路或路口,要认真观察道路上车辆和行人的情况,注意避让机动车,友好礼让,安全通行。
四、学生外出乘车不坐超员的客车或无检验合格标志车、无牌证车辆,不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载客摩托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不携带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