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许可
服务指南
(农村公路)
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2016年6月3日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许可
服务指南
(农村公路)
目 录
一、审批要件 2
(一)事项名称 2
(二)事项编码 2
(三)事项性质 2
(四)设定依据 2
(五)适用区域 2
(六)适用的申请主体 2
(七)法定实施主体 2
(八)实际实施主体 2
(九)项目生效及失效时间 2
(十)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 2
二、审批流程 2
(一)申请 2
2
3
3
(二)受理 4
4
(不予受理)凭证 4
(三)审批 5
5
5
(四) 送达 5
5
5
(五)是否收费 5
(六)办理进程查询 5
(七) 流程图 5
三、 裁量准则 5
四、 服务方式 5
(一)咨询服务 5
(二) 法律救济 6
6
2. 行政复议 6
五、表单填写 7
六、有关说明 7
附件1 8
附件2 9
附件3 10
一、审批要件
(一)事项名称: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许可
(二)事项编码:1109
(三)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
(五)适用区域:驻马店市行政区域内
(六)适用的申请主体:在县道、乡道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由省辖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审批
(七)法定实施主体: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八)实际实施主体: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路政科
(九)项目生效及失效时间:自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至非公路标志设置完毕后失效
(十)重要说明及注意事项:现场勘察、公示、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二、审批流程
(一)申请。
①主要理由及内容。申请人和施工单位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书、相关资质证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相关单位的审批文件或者相关协议,设置用途。
②标志的内容。
③标志的颜色、外廊尺寸及结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期限与进度;外观效果图;按照相关规定应取得的专家技术安全评价报告。
④标志设置的地点。应说明标志设置所在的公路名称、桩号、方位;与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及一定范围和公路建筑限界的水平及垂直间距;区域外一公里范围内公路两侧公路标志、非公路标志以及平面或立交道口等设施的设置情况;以及标明上述情况的示意图。
⑤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挖掘、占用、利用、损坏公路的赔补偿数额;完工后对申请事项的日常维护措施。
①网上申请。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路政科,地址:话:0396—。网址:
②信函申请。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路政科,地址:463000,联系电话:0396—。
③现场申请。驻马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路政科,地址:463000,联系电话:0396—。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现场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受理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
(二)受理
①属于现场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
(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审批
:20个工作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路政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