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点一览
11月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式发布。《条例》共8章47条,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等。同时,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等作出规定。 
· 党内监督的任务 
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 党内监督的8个主要内容 
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情况。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 四类监督主体及监督职责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
党委(党组)的监督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应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