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买方: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欣德远景创业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蚌埠路9号
卖方: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现行税率
电缆
WDZC-YJY 3*10
米
9800
152194
汉河
电线
WDZN-BYJ
米
13045
汉河
电线
WDZN-BYJ 4
米
1548
3870
汉河
电线
NHBV
米
18500
23865
汉河
电线
BV
米
32706
汉河
电线
BV 4
米
36000
66960
汉河
电线
米
1000
汉河
电线
ZRBV4
米
800
汉河
合计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伍仟零伍拾拾壹元壹角陆分 (小写):
:
(1)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认证、青岛备案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详见第一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计量单位米,检尺计量。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为: 无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包装必须保证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 。包装材料由乙
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8 日起至 2016 年12月 31 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电线的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电缆为20日内。
2.交货地点: 青岛欣德远景创业中心工地 。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运输方式: 汽车 。卸货由 甲 方负责,卸货费用由 甲 方承担。
4.保险: 运输过程中的各种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质量证明文件随货同行,验收时移交甲方 。
6.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