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音乐学院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高硕考研辅导
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 
。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8月30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一名)。 
(一)条中的1,2,3,4各项要求。 
(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语听力、政治、外国语(英语1、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见下表:
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2013年8月1日—9月5日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
提交)。 
 
:8月1日8:00—9月5日23:00 
:http;//om.    
(JPG格式)。
9月6日 
。 
网址:http;//om. 
(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日期为9月2日—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
须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