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编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 《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 JTJ076-95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程》( GB50194 - 93 );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GB6829 - 86 ); 《安全电压》( GB3805 - 83 )。 、现场用电系统的设计与使用管理(1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 50KW 以上者,应由项目总工组织进行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上报驻地监理办、安江公司审批。(2 )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由工程部、安环部以及专职电工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 )临时用电工程图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作业的依据。(4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5 )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履行第 7 条规定手续, 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6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7 )项目部及各作业队有各自的专职电工,专职电工的职责包括:熟悉并掌握国家和行业有关用电的技术规程(规范) ,协助主管领导规划本工区范围内的用电规划; 编制施工用电的防范措施,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完好。发现问题, 及时报告解决;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8) 项目部专职电工应每日做好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巡视检查, 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电工于每月月底将检查记录交至安全环保部存档。对在检查过程中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用电隐患视而不见,不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处以 200 元/ 次的罚款。(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其内容应包括: ①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②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③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④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定记录表; ⑤电工检查、维修工作记录(具体由各专职电工负责落实)。 6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施工现场以及作业队生活区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项目部电工及各作业队电工必须参加。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要求(1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2 )每台电器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严禁用同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3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4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 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5)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