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乙方将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甲方注册,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聘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叁年。即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
第二条 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
1、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
3、大学毕业证书,学历专业为:本专业(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1寸照片8张及电子文件;
6、职称证书(原件);
7、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
8、业绩材料(5年内参与设计的项目名称、规模、起止时间、担任职务,需要提供5个以上);
9、个人简历。
乙方必须保证以上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并向甲方承诺没有其他证件(如建造师、监理师、造价师、职称等)在外单位挂靠,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注册不成功,乙方负一切责任,退还已领取的工资。
第三条 工作方式和报酬
1、乙方只是将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注册在甲方,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在甲方办理工程设计资质新标准工作、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
2、双方商定乙方三年聘用工资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支付方式如下:
①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提到的所有资料,并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初始注册无误后,当日甲方先支付给乙方全部聘用工资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②由甲方汇入乙方提供的农行卡(姓名: ,卡号: ,开户所: )。
3、除约定的聘用报酬外,甲方不再支付给乙方任何其他费用;对于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应由劳动者享有的其他权益,乙方自愿放弃。
4.在聘用期内,乙方不在项目执业,无须承担任何相关的管理责任和风险,包括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以及各种人为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意外风险。
第四条 甲方为乙方完成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后,应于本年度建设部公示后且当地主管部门通知领证章
之日起,15日内将: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归还乙方保管;《全国注册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合同期间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归还乙方。
大学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执业印章等待甲方完成工程设计资质新标准工作后15日内归还乙方保管。
以上物件是否归还,均以乙方开出的带有亲笔签名的收条为证。归还时间,以收条上的时间为准。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乙方的证书注册维护所需费用(包括注册费、协会会费、印章费、年检费、继续教育学****费、注册地业务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担。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由甲方负责安排完成,乙方可在当地进行继续教育,提供有效发票甲方报销。
2、甲方在办理注册,资质申报,年检过程中,甲方如需乙方配合到其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验证信息,乙方由此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其为乙方代为保管的证书。
4、所有证件、文件在办理注册手续及甲方保管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或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