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 2014 年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选拔和录用优秀人才,现将 2014
年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管理岗位;
2、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要求
公开招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
则。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校教职工应聘人员的学历要求可根据岗位需
要适当放宽;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校内招聘程序
1、单位细化招聘要求(2 月 13 日—2 月 21 日)
招聘单位填写“招聘信息表”,于 2 月 21 日 17:00 前将“招聘信息表”
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2、学校发布招聘信息(2 月 22 日—3 月 21 日)
学校统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审核应聘材料。
3、单位考察、学校审批(3 月 22 日开始)
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和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调入单位就拟录用人员的校内调动事宜签报人事处(签报附拟录用
人员简历和个人申请),调出单位就调动事宜会签意见后,学校进行审批。
学校审批通过后,学校为录用人员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四、校外招聘程序
1、管理岗位和机关专业技术岗位
(1)单位细化招聘要求(2 月 13 日—2 月 21 日)
招聘单位填写“招聘信息表”,于 2 月 21 日 17:00 前将“招聘信息表”
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2)学校发布招聘信息(2 月 22 日—3 月 21 日)
学校统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审核应聘材料。
(3)单位考察、推荐(3 月 22 日—4 月 1 日)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自行确
定。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相关考核由招聘单位在
其考察阶段完成。
考察结束,招聘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 2014 年招聘计划数以不低于
1:2 的比例推荐人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察,并于 4 月 1 日 17:00 前将
纸质版材料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个人“应聘表(贴好照片)”、“推荐信(两封,格式不限)”、“招聘
单位考察情况报告”、“招聘单位推荐人员情况表”。
学校鼓励招聘单位向学校积极推荐优秀人员。
(4)学校考察(4 月 2 日—4 月 8 日)
学校组织综合测试(笔试与工作行为测试)和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推荐人员综合测试和面试的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于 4 月 8 日 17:00 前报人事处。
综合测试和面试均通过的人员即列入学校招聘备选库,可由学校统
一进行规划。
(5)学校公示、个人体检(4 月 9 日—4 月 15 日)
学校对各单位公开招聘的拟录用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招聘单位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