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
专题报告
第23期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09 年 2 月 12 日
关于 2008 年度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培训情况的报告
2008 年 5 月,我中心启动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培训工作,
在完成了对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培训后,根据苏行长2008 年 11 月
8 日在《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培训工作的报告》中“继续扩大
培训范围”的批示,目前正有计划地以省和直辖市为单位,逐步
开展对地方性机构的培训工作。截至 2008 年 12 月,共举办了 8
期培训班,参训学员达 1100 多名。此次培训范围广泛,效果明
显,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开展和登记系统的宣传推广产生了积
极的作用。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08 年的培训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针对全
国性商业银行,于 2008 年 5 月-7 月完成,此阶段培训共举办 5
期,20 家全国性银行总行及 350 家分行的约 700 名学员参加了
培训。第二阶段主要针对地方性机构,于 2008年9月开始,截
至 12 月底已举办 3 期,来自广东省、安徽省、上海市等 13 个省
市的 247 家地方性机构,约 400 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参训机构主
要为农信社、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担保公司等,另外还有未参加过
培训的全国性银行的分支行、部分外资银行等,其中 90%的学员
来自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社。
二、培训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每期不记名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培训在课程安排、授
课人的讲课水平以及培训的组织安排方面都受到学员的好评。大
多数学员表示能够当堂掌握所授的内容,并希望征信中心能够多
举办此类培训。
(一)培训内容全面
培训内容不仅包括登记系统的框架及具体操作,也包括质押
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质押融资业务介绍及国外的业务开展情况
和部分案例、如何把握质押登记内容的法律意义,这些内容对参
训机构更好地开展融资业务并保护自身权益,提供了较为全面的
参考。
另外,每期培训除了安排有相对固定的课程内容外,均邀请
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和法律制度方面素有研究的专家进行授课。
专家们分别从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担保物权
司法解释等角度,为学员介绍了相关领域的最新进展。
(二)培训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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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培训,一方面使参训学员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加深了了
解和认识;另一方面,加大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宣传,加强了
征信中心与银行等用户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通过接受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培训,参训学员系统地掌握了应
收账款质押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具体操作,部
分参训机构的登记质量较以往有很大改观。没有开展过应收账款
质押融资业务的参训机构,如部分农信社表示,此次培训带来了
全新的理念,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有了初步的认识。很多学
员培训结束后,立即展开对本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再培训工作。
培训是对各类机构最直接、最深入的宣传,对推广应收账款
质押业务和登记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多的业务发生机构
了解并使用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和查询。通过培训,我中心工作人
员与参训学员之间建立了联系,这将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
好的基础。
(三